
销售员伪造4S店收款码收到定金后玩失踪
三月份,广州街坊的彭先生到海珠区的广德宝4S店,交了一笔订金,买了辆小车。三月二十六日,销售余某通知他过来缴纳首付、购置税、保险费等费用。
所以彭某来到4S店到财务前台交首付,包括一些延保费用,购置税以及其他费用,当时对接的销售是通过手机显示支付宝二维码的方式,让彭某扫码支付,所以彭某总共支付了8.9万多元。三月二十九日,彭某突然接到4S店的经理电话,说余某涉嫌诈骗,之前那八万九千多元都被他个人转走了,需要车主来配合了解情况。
现已有20多名车主收到通知,涉及金额超过60万元。另外一位车主张先生说,余某之所以能得逞,是因为他把支付宝账号的名字改成了4S店,大家都误以为是4S店的钱。
车行负责人张先生表示,发现此事后,销售人员余某仍在上班,公司也立即报警。
那么,对于余某的行为,违反了什么法律呢?
根据《刑法》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:“公司、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,数额较大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数额巨大的,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,可以并处没收财产。”在本次案件中,销售余某的行为涉嫌职务侵占,即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财产。
尽管这是员工的个人行为,但车行负责人张先生表示,将积极协助消费者解决问题,目前正在收集相关资料,与车主保持沟通。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。
对公司来说,现在最重要的是公司要积极做好各种善后工作,客户被卷走的费用,被耽搁的手续,一切一切,都要协助办起来,尽可能减少客户的麻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