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协议离婚后能否可以重新起诉,协议离婚冷静期中能否另行起诉离婚
根据《民法典》婚姻家庭编的规定,在协议离婚过程中设置了离婚冷静期制度。简而言之,就是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后,首先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申请,然后等30天的冷静期后才能正式办理离婚登记。由于这是一项新制度,造成了很多当事人的困惑。
因夫妻感情破裂开始与对方协议离婚。经过反复谈判,双方终于达成一致。因此两人来到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登记。随后进入了30天的离婚冷静期,30天后,双方就可以正式办理离婚登记,并最终解除婚姻关系。然而,申请后刚过了几天,对方便反悔,拒绝离婚。既然无法协议离婚,那么唯一的办法便只剩下起诉离婚了。因为现在正处于冷静期,当事人担心法院会拒绝起诉。
对于这个当事人的担心,律师认为没有必要。理由是,虽然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都可以解除婚姻关系,但是两者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却是不同的。相互并不形成干扰。也就是说:离婚冷静期只是协议离婚的一个必要程序,在诉讼离婚中不存在这一制度。由此可见,如果在协议离婚过程中出现一方反悔的情况,另一方可以不考虑是否处于离婚冷静期的问题,直接向法院发起离婚诉讼即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