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单方起诉离婚流程是什么
(1)起草诉状,其中包括原告、被告的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籍贯、工作单位和现住址,以及提出诉讼的事实和理由,以及证据和证据的来源,证人的姓名和住址。
(2)准备诉讼所需的证据,即证明婚姻关系的材料、感情破裂的材料、对方有错误的材料等。可以自己收集,也可以向法院申请收集。
(3)将诉状和证据送交有管辖权的法院。
(4)法院决定是否接受诉讼。如果符合法律规定,法院将接受诉讼,相反,法院将驳回诉讼。
(5)法院受理离婚诉讼案件后,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书副本。
(6)法院安排开庭时间,并向双方发出传票,至少在开庭前3天通知。
(7)开庭时,双方可委托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代理离婚诉讼。
(8)法院根据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出的证据情况,判断是否允许离婚,如何分割财产,如何解决孩子的抚养问题等。
第一,起诉后无故撤诉的,六个月后第二次起诉。有些法院会第二次起诉仍然判不离,因为法院会认为撤诉是原告不想离婚了,是感情缓和的一种表现。但是其实实践中很多人是出于诉讼策略,以为撤诉也算一次起诉,这样可以节省审限,马上等六个月就可以第二次起诉了。这里劝很多真的想离婚的当事人慎重选择该方式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