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近日,浙江金华一男子入室行窃,见屋主家中有白酒就偷喝了几杯。屋主回家发现已醉倒在地的男子后立即报了警。目前,该男子已被警方带走。
该男子的行为是入户盗窃,根据《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:“盗窃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或者多次盗窃、入户盗窃、携带凶器盗窃、扒窃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”。可以看出,只要是实施了入户盗窃行为,不管所窃的财物的数额多少,就构成盗窃罪。虽然该男子在主人家里偷喝白酒醉倒,以至于未能窃得财物离开,但他以盗窃的故意进入了屋内即构成盗窃罪。该男子的盗窃行为是由于喝醉而没有完成,是外在的客观原因导致的,所以该男子构成盗窃罪(未遂)。如果该男子是由于良心发现,放弃盗窃了,则构成盗窃罪(中止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