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在拼多多员工猝死事件后,又发生一起“好邻居”便利店员工猝死事件。上次关注的制度是996,这次的关注焦点则转移到了连续加夜班上面。不论是996还是连续加夜班都是有害人类身心健康的工作制度。
今年53岁的便利店员工黄静,于2021年1月19日上午8点36分排队等待检测时突然倒地昏迷。后来经抢救无效死亡,医院说明的死亡原因是猝死。而经黄静家属透露,黄静死前曾连上二十多天大夜班。
据有关媒体报道,黄静在好邻居便利店工作3年,却没有签订任何的劳务或劳动合同,没有买任何保险,所有工资以现金形式发放。这就使得本就悲惨的事件更加艰难。
根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四条的规定,有明确指出六种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,还有一个兜底条款:(一)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,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;(二)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,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;(三)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,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;(四)患职业病的;(五)因工外出期间,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;(六)在上下班途中,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、客运轮渡、火车事故伤害的;(七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。再根据第十五条的规定,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,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,视同工伤。
从以上的规定可以看出,黄静的猝死不会被认定为工伤、工亡。
努力工作的前提是有一个健康的身体,生命健康永远重于其他的东西。一切的不合理我们都看在眼里,却觉得自己还可以,当出现这种想法的时候,就休息一下,因为都这样激励自己了,肯定是到了某种比较绝望的境地了。